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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命名新规征求意见:数千药名消失将会怎样

日期: 2017-02-16 10:14:08    编辑:李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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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这些耳熟能详的药名或将改头换面。国家食药监总局1月11日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总局指定邮箱,2月15日正式截止。

记者检索发现,按照新规意见,数千个药品或将需要改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该项工作开展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规范。对已上市中成药中,名称中存在夸大疗效、含迷信和低俗不雅用语的,要求企业重新命名。二是分类实施。对已上市产品和新申报产品予以区分。对已上市中药,拟区分属夸大、暗示疗效还是属于命名不规范,对不规范问题将循序渐进予以处理。三是合理过渡。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产品更名后采取适当的过渡措施。

改名涉多家药企和品牌,将产生新注册成本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此外,中成药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对于市场上已有的中成药,意见稿提出,该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规范原有中成药的不规范命名。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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