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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西安新城区法院审理食品案 销售假碘盐被判拘役

日期: 2016-12-05 09:19:52    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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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一女子因销售假碘盐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王某某是西安人,在城北经营一家粮油店。从2016年5月份以来,王某某先后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食用盐销售给李某某经营的面馆和曹某某经营的包子铺等。

2016年6月29日上午,盐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在新城区幸福新村王某某经营的粮油店内查获了350g规格的冰凌牌海藻碘盐168kg(350g×60×8包)、400g规格的冰凌牌加碘精制盐120kg(400g×50×6包)。经鉴定,查获的14包食用盐的碘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2016年8月19日,王某某涉嫌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新城警方传唤到案,同日被刑拘。近日,新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相关法律,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另外,警方所查获的350g规格的冰凌牌海藻碘盐8包、400g规格的冰凌牌加碘精制盐6包,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记者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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