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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天台漏雨住户不愿分摊维修费 律师称可起诉

日期: 2016-10-26 14:28:51    编辑: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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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天台漏雨住户不愿分摊维修费 律师称可起诉

张先生家门口的楼梯因漏雨被打湿

“刘家大堰10号楼3单元天台公共部分漏雨,可受害者只有我一户,网格员贴告示征求整栋楼的居民对分摊维修费用的意见,没想到第二天就被人撕了。”25日,城区刘家大堰社区居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记者来到现场发现,由于近日来阴雨不断,该楼8楼顶层天台入口处天花板的裂缝一直在漏水,整个楼梯已被全部浸湿,顶楼住户张先生家饱受其扰。由于裂缝位置属于公共部分,张先生希望整个单元14户居民共同分摊维修费用。“我每次开门关门时,上方就不停滴水,出行或回家十分不便。”

为此,刘家大堰社区网格员在单元楼门口贴了一张“意见征求书”,询问单元楼14户居民是否愿意共同出资维修。“第二天这个征求书就被人撕了。”网格员说:“由于楼里大部分是租户,一部分联系不上人,还有一部分表示漏雨问题自己家没有出现,不愿意分摊维修费用。”对此,张先生有些无奈:“虽说天台漏雨并不是我自己家里的问题,但受影响的只有我一家,协调邻居们共同出资确实很困难,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楼栋公共部分出现问题,邻居不愿意分摊费用该怎么办?记者采访晚报市民律师郑磊,他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屋顶部分和电梯、外墙面等等一样,也是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该栋楼的全体业主都有共同出资维修的义务。所以,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均摊。“张先生可以申请社区调解,实在不行,还可以选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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