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中国网江西9月1日电为着力解决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平安滨江”建设,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江西贵溪
“歪”货肆虐朋友圈,微商监管待加强
日期: 2018-03-20 10:32:14 作者: 净化心灵 编辑:林吉你的微信朋友圈有微商吗?不停地刷屏、晒订单和成交量截图,业务忙到这种程度,可能其实只是在卖假货而已。近日,有媒体报道,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了几起典型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查处情况。其中,一个藏在成都郊区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的窝点近期被捣毁,初步查明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目前,挡获的犯罪嫌疑人4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14日四川在线)
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业态也在不断涌现, “微商”,一种利用包括微信、QQ和各大在线直播平台在内的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产品展示与销售的新型商业模式,已悄然间快速崛起。然而,大多数微商以个人账号为主体,利用线上虚拟网络社交平台销售商品,并没有经过任何登记或者认证,缺乏主体资格证明,同时现行法律体制下缺乏有效的法律和行政监管,这些都使得网络销售的商品得不到足够的监督保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在“微商”中逐步滋生,渐成泛滥之势,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群益,让为商圈内的害群之马无处遁形呢?个人有以下两个建议: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网络实名制并将欺诈销售行为列入微商信用评价,促进行业自律。对于微商,现阶段我国的监管职权散布于公安、国安、工商、工信部、质监等各个部门,政出多头,不利于监管。建议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的效率。同时建议联合网络社交平台运营商完善网络实名制注册体系,并将个人在网络社交平台销售商品期间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欺诈行为列入个人信用评价,以加大对于个人通过社交平台违规违法销售商品这一行为的威慑力度,促进行业自律。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者。建议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规律特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
当今时代,微商行业高速发展。而我们处在这样的时代,只有加强监管,确保行业的干净,才能真正享微商时代带来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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