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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江西9月1日电为着力解决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平安滨江”建设,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江西贵溪
劳动者的“清凉权”不容践踏
日期: 2017-08-17 10:16:39 编辑:王明今年7月以来,我国各地高温天气异常“火热”,多地呈“烧烤模式”,气象图“火红一片”。高温暴晒考验人们的体力和意志,户外露天作业、高温下劳动,劳动者高温作业的权益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护?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是否得到换班轮休?记者进行了调查。(8月16日 新华网)
酷暑之下,从事建筑、环卫、快递、交警、铁路巡护、高空作业等工作的基层劳动者顶烈日高温作业,容易引发中暑甚至危及生命,值得尊敬更应该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早在2012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高温下劳动,有获得高温津贴、缩短工作时间乃至停工休息等权益。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保护虽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不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等高温劳动保护不力的情况,这也意味着加大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劳动者的“清凉权”不容践踏。现实尴尬是,尽管《办法》第8条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但调查结果20%以上的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的8小时。同时,65%的受访者称未收到高温津贴,其中快递人员比例最高。而工厂操作工、建筑工人、装修队和保安物业人员中,也只有30%人拿到了高温津贴。数据充分说明,不少高温作业劳动者一方面承受着超过规定的劳动时间,另一方面还得不到必要的津贴补助和强制休息安排。
当然,最值得“痛恨”的不少单位明知道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却假装不见,只有被批评被责令整改时才行动,查处不到就省下这笔高温费。毫无疑问,这样的被动作为既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容易让办法在执行中变得疲软。因此,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迫在眉睫。同时,亟需加大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畅通举报通道,收到举报就认真查,查到就不能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制度性保障。如山东省今年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杜绝发生强迫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现象,同时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强迫多劳动和不发高温补贴的企业,责令不改的都将被严厉处罚。这样的政策无疑是利好消息,因为加大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保护力度,从立法到执行,只有执行到位,才能让软性保护变成刚性保护。
高温津贴不是福利,而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权益,对企业来说,不发报酬是违法行为,需要担责。这更需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因为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劳动者通过起诉来解决此类问题,即便有主张高温津贴的,也是在起诉拖欠工资等劳动待遇时“顺带”主张,这样的维权困境并不利于劳动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也呼吁工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发挥作用,能够给予基层劳动者必要帮助。总而言之,只有提高违法成本,让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真正感受到“痛”,才能阻止他们不再在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高压线下,睁一只眼闭一眼玩躲猫猫。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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