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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微腐败”不是“小题大做”

日期: 2017-08-16 10:41:03    作者: 胥玲叶   编辑:林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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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指的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特点是“小”、“多”。小,指的是其行为很小,小到容易让人忽视;多,指的是普遍存在,让人习以为常。

有的人认为整治微腐败“小题大做”,实际意义不大。认为反腐就应该整治“大老虎”,对这种“苍蝇”似的反腐效果甚微。其实不然,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因为微腐败主要发生在基层干部的身上,与基层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就是基层干部,他们是党的“形象代言人”。如若对“微”腐败视而不见一直任其自由发展,党和群众将会渐行渐远,其后果不堪设想。

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只要不去踩“红线”其实也没什么,那是自欺欺人的想法。古人有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微”腐败变成日常化、常态化,就会逐渐鼓胀、变大,跨越那条“红线”也就迟早的事了。因此,整治“微”腐败并不是“小题大作”。

基层无小事,虽不易产生“大老虎”,却容易滋生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只有将微腐败进行到底,对基层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才能切断滋生腐败的“病原体”,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才能使群众获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胥玲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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