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你现的位置是:首页 > 网评世界 > 正文
推荐阅读
甘肃省将用三年全力整治公路路域...

(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更多滚动新闻
贵溪市滨江镇加大铁路沿线巡查力...

中国网江西9月1日电为着力解决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平安滨江”建设,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江西贵溪

筑好监督执纪的“防护栏”

日期: 2017-07-29 15:36:47    作者: 毛予洋   编辑:林吉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时要求各级纪委要“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监察部门是党和政府内部监督部门,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起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维护着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从理论上讲,纪委、监察部门并非是“独立王国”,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纪委、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力的过程中,应当接受“上级”、“同级”、“内部”、“外部”等四种形式的监督。但从监督的效果来看,又存在“了解情况的不敢监督,不了解情况的没法监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悬”的现实。
    做好对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的顶层设计。党的内部监督是党的建设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一环,纪委、监察部门权大任重,倘若其在权力运行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将会影响到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要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鉴于对纪委、监察部门监督难的现状,应当从党和国家层面,设定好执行党纪国法的法律程序监管约束机制,创建加强权力制约的平衡体系,防止对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管失控。
    加强纪委、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纪委、监察部门代表党和国家行使内部监督权力,是党和国家永葆青春活力的主要手段,其执纪问责权的行使更应当遵循党纪国法的规定,防止权力的乱用、滥用和不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绷紧“执纪监督”这根弦,做到证据采集上的正确性、法律执行程序上的合法性、对违法犯罪行为认定的准确性,坚持全面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坚持接受全方位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对纪委、监察部门的“上级”、“同级”、“内部”、“外部”四种监督形式的机制、体制,从立法层面明确执纪监督的责权关系,真正筑好监督执纪的“防护栏”。
更多名律点评
更多舆情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