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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西安公布10大维权案例 这些情况你遇到过吗

日期: 2017-03-09 09: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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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公布2016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1 、轻信商家把电脑提回家

线上线下价格相差大

田先生看好了一款笔记本电脑,于2016年10月前往电脑城购买,在购买过程中,商家告诉田先生,他选的电脑必须使用正版办公软件,每年费用1000元,不划算。随后向田先生推荐了另一款5000元电脑,可以不用使用正版软件。田先生就购买了推荐的电脑,电脑提回家后在网上商城查询,发现同型号只卖3000余元,另外,商家所说的办公软件需另外付费纯属编造。经消协调解,最终商家为田先生更换前期希望购买的电脑。

2、 夸大宣传8旬老人受骗

购买保健品6万元

邱师傅80岁,患有脑血管疾病,2016年7月接到自称“国际心脑血管康复中心”电话,声称销售国家保密计划中的特效药,效果非常好。杨师傅求医心切,买了6万元药品,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越吃越严重,提出退药无果后投诉到消协,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3 、外出旅游被狗咬

出行安全记心上

张女士2016年6月花200余元报旅游团参加两日游,到达旅游当地后第二天早上在住地附近被两只狗追咬,腿部严重受伤。消费者提出退团费并赔偿,协商无果后投诉到市消协,后双方达成协议,商家退了团费,并赔偿消费者200元。

4 、早教班搬家起矛盾

过度维权矛盾升级

王女士花6600元给孩子办了张早教卡,上了一节课后,商家通知早教班搬家,称新地方面积更大环境更好。但王女士去新址一看,发现不但地方小,新装修的味道也很大,于是提出退款,商家虽口头表示同意,但拖了一个多月也没办理。王女士投诉到市消协,消协与商家联系得知,王女士之前因没有及时拿到退款,一气之下将公司一些资料强行拿回家,其中有部分其他家长的个人信息,涉事公司已对王女士提起诉讼。对此,消协提醒,消费者维权应走合理合法程序。

5、 低价装修“猫腻”多

赠送项目难履约

刘女士家需要装修,在网上看到一装修公司宣传签约立减500元,并承诺水电改造赠送900元,沟通后约定总价46800元,后续不再有任何费用,于是签订合同并交付70%工程款。后发现所签合同并没有减免任何费用,也没有赠送水电改造,与对方沟通无果后投诉到市消协,最终消费者付部分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消协建议签订装修合同时,需写入所有口头约定内容,防止后期扯皮。

6、 治疗儿童近视四个月

视力减退

赵女士看到某门店宣传,所配眼镜可以延缓或控制近视度数上升,于是花3000元给9岁孩子订了一副,取眼镜时,门店工作人员说只戴眼镜是不够的,必须配合吃他们的药、眼贴、视力训练才能有效,赵女士一一照办,总共花了近7000元。四个月后去店里复查,结果孩子度数还上升了。经市消协协调,最终商家全额退款。但孩子的视力已受到影响。

7 、46000元买5年旅游权益

出游被告知老人需有陪同

方师傅夫妇都是70多岁的老人,2015年9月看到某旅游开发公司宣传的5年2万积分贵宾会员活动,宣传会员在服务期限内可享受公司多类旅游优惠,且只要入会就可赠送双人欧洲游,老两口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了46000余元,后在办理二人欧洲行手续中,该公司表示,70岁以上老人需要60岁以下人员陪同才能出游,如带一人陪同,需另加2万元旅费。二老无奈之下投诉到市消协,经调解全额退款。

8、 健身会所预售年卡

开业遥遥无期

大学生小陈2016年9月在健身会所买了价值1499元的年卡,当时健身会所还没有开业,承诺10月底开业,到了承诺时间商家又说2017年元月开业。因当年11月小陈要到外地实习,将不再回西安,于是提出退卡却被拒,投诉到市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合同中根本没有何时开业的字眼,只说“开业时间以会馆通知为准”,“合同一旦签订不退不转。”经协调,商家退还消费者1000元。

9 、网购成人太阳镜

收的是低价儿童太阳镜

2016年11月某网上商城进行“双十一”大型促销活动,曹女士购买了一款611元太阳镜,收到货后发现是一款低价儿童太阳镜,客服答复发错货,611元太阳镜已无货,要求曹女士退货,但曹女士查询到商城还在销售该太阳镜,现价1500余元,要求商城重新发货却被一再推诿。经市消协调解,最终商家给消费者退货,并赔偿200元。

10 、电动车实际行驶里程

与宣传不一致 要求退货被拒

黄师傅花3100元在周至县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商家承诺充满电可行驶40公里,但经过黄师傅多次测试,每次充满电最多行驶20公里,要求退货被拒。后投诉到周至县消费者协会城东分会,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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