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你现的位置是:首页 > 舆情快报 > 正文
推荐阅读
甘肃省将用三年全力整治公路路域...

(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更多网评世界
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北京市教委:7类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

日期: 2017-03-03 10:42:48    编辑:王族   
分享到:

原标题:7类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

家长可通过电话等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

针对中小学教师校外补课、违规举办“占坑班”、“点招”等情况,市教委昨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禁止包括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等在内的7类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电话、邮箱和邮政信件三种举报方法。

据悉,此次《通知》禁止的范围包括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7类有偿补课行为分别是: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公布三种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话96391,即首都教育咨询服务热线;举报邮箱为youchangbuke@bjedu.gov.cn;来信地址为: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举报有偿补课(收),邮编:100031。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成为责任主体,中小学校长、书记成为治理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市教委此次《通知》要求各学校应及时将监督举报渠道告知每位师生和家长。一旦发现上述7类违规情况,将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有偿补课行为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同时,《通知》还要求建立区教育、工商、公安、民政、城管、税务等部门校外有偿补课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环境。对无证机构依法取缔,对非法广告和欺诈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对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及时公布执法检查结果。(记者 雷若彤)

更多舆情访谈
更多滚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