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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受贿遭刑拘

日期: 2017-02-28 11:58:24    作者: 许铭剑   编辑: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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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28日泉州讯 采购经理采购物品时吃点回扣,拿点好处费,似乎成了潜规则,殊不知,拿了回扣就要负法律责任,有可能会涉嫌犯罪的。

福建晋江某进出口公司的物流部副经理岑某,利用负责公司仓储、物品采购等职务便利,频频收受销售人员给予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6.7万元。日前,岑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

据了解,岑某自大学毕业后进入晋江某进出口公司上班,因才华出众,刚进入公司就委以重任,担任了公司物流部的副经理,主要负责公司仓储、物品采购等,月工资5000元左右。但是岑某好交往,经常出入娱乐场所喝酒,一顿酒就能花掉一两千块,入不敷出。为了维持这种紫醉金迷的日子,在采购的过程中,岑某就与客户默契的达成抽取采购金额10%的约定。从2015年至2016年8月份,岑某共收到16万余元的回扣款。直到公司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其中的猫腻,于是立马报警。

“拿回扣在我们行业很平常,没想到会触犯法律,要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我肯定不会拿的……”岑某悔恨地告诉民警。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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