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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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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西安市实行外地猪肉登记备案制度 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猪肉行为

日期: 2017-02-16 12:30:22    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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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16日讯:为加强西安市猪肉销售市场监管,西安市实行外埠肉流通备案登记制度,未经西安市外埠肉备案中心登记备案的,一律不得进入西安市销售。

按照规定,非西安辖区猪肉屠宰、销售企业进入西安市场应严格执行《西安市外埠肉流通追溯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凡从事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的县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猪肉经营备案,申领《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该备案表有效期1年,审查、发放备案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将被依法从严查处,其个人和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从查处之日起,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8种情形包括,在本市市场销售的猪肉含有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收购、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或者向猪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类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及伪劣猪肉的;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并对人体造成重大危害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食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生猪屠宰生产定点屠宰证照及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经营猪肉的情形。(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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