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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日期: 2017-01-20 08:49:06    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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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查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多警种联动、多部门联合,从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严查严惩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高密度、高频度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以上未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查严惩重点车辆不按规定落地休息行为。所有入甘“两客一危”车辆进入我省辖区时,必须在首个服务区或指定区域停车休息20分钟,客运车辆驾驶人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不得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查不按规定落地休息违法行为,通过甘肃省“两客一危”车辆登记报备及安全监管系统,对在我省境内行驶的所有“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全程监管。

四、严查严惩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无牌农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农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交通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严格履行纠正、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职责,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听从交通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劝导,共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不接受查处、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甘肃省公安厅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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