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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用三年全力整治公路路域...

(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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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2017年甘肃省将加大对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日期: 2017-01-19 09:04:11    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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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徐静雯) 1月18日,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青海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关于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重点做好祁连山、张掖黑河湿地、小陇山、民勤连古城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落实。

逐步划定县域生态保护红线

今年,青海省将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方案》,合理规划并逐步完善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各级各类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编制完成青海省《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展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积极做好环保费改税基础工作,保障环保税顺利开征。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

打好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

全面推开排污许可管理,切实抓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减排工程,确保国家下达的减排指标全面完成。落实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围绕“控排放、控扬尘、控煤质、控车辆、严管理”五方面重点工作,加大全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开展全省国V车用油品质量保障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摸底,督促三大炼化企业完成新一轮泄漏检测修复治理,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

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推进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评估等重点任务;实施泾河、葫芦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

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纳入各地环保目标责任书予以推进;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陇南西和县等8个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实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管,积极引导开展第三方环境治理。

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环境监管,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关于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重点做好祁连山、张掖黑河湿地、小陇山、民勤连古城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落实。逐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核查和处理制度。加大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对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对有政策法规等明确规定的,严肃追溯追责。

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

加大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问题治理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后督察,确保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得到整改。

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各级环保系统的环境监管执法、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固定源排污许可管理、环评审批和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和应对等平台。持续推进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支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加大“12369”环保热线投诉、环保微信举报案件办理力度,依法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另外,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526个有风险项目开展专项整治,争取年内完成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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