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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屡不改 危险驾驶“二进宫”

日期: 2017-01-13 16:27:27    作者: 黄莹莹 庄诗琪   编辑: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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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 1月10日晚,晋江交警在安海镇鸿江路清机桥路段设卡夜查时,发现一男子郑某驾驶闽C68***号小型面包车由南向北驶来,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张某打开车窗后,民警发现其面色酡红,一开口酒气扑面冲来,民警怀疑其有酒后驾车嫌疑,随即令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醉驾的标准,于是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检验,结果为245.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郑某于2016年12月21日因饮酒后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晋江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没想到刚放出来没多久,又做出醉酒驾车的事来,真可谓屡教不改。此案件已移送法院做进一步审查,郑某将面临又一次的法律制裁。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高危险性的行为,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普通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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