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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前11月共批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嫌犯1114人

日期: 2016-12-28 14:04:58    编辑: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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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于子茹)最高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记者获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一方面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另一方面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司法震慑。”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告诉记者。

张志杰举例说,甘肃某县检察院在办理高某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一案中,考虑到高某某是因长期受到同学欺凌而激愤报复,投毒后又立即告诉同学,没有发生严重后果,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在经过一定期限的考察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重庆市某区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周某飞、卢某等6人抢劫同学案中,虽然卢某只有15岁,但由于其系主犯且具备多次抢劫、2次持刀、殴打被害人等情节,依法决定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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