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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布投诉咨询电话

日期: 2016-12-23 09:35:12    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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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投诉咨询电话

记者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期,有人以代办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严重扰乱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侵犯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住房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就申请租赁型保障房事项作出说明: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办理程序如下: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⑵持有西安市四区三县户籍的群众,需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⑶非西安市户籍的需向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或受理单;

⑶婚姻证明;

⑷收入证明;

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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