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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环保绿标山西撤销陕西没撤 车在西安被罚款车主叫屈
日期: 2016-12-09 09:02:15 编辑:黄瑞娇山西临汾的大货车司机席先生遇到尴尬事,12月5日,在西安广云潭大道附近卸货时,一名交警拦住他,以无环保标志进入三环为由对他进行了处罚。席先生感到委屈,自己不久前在山西刚审完车,山西已明确不再为机动车发放环保绿标,但一再解释,执法民警仍坚持按照西安的规定开具了罚单。

因无环保绿标 山西货车西安被罚
席先生是山西临汾人,是一名大货车司机,经常来往于临汾和西安之间。由于比较遵守交规,长期以来,席先生在西安很少出现车辆违法现象,然而不久前在老家审验完车后,却出现了问题。
12月5日上午9点多,席先生在西安广云潭大道附近卸货时,一名交警拦住他。“交警说我的车上没有贴环保标志,要进行处罚。”席先生这才意识到前不久的审车为自己带来了麻烦。席先生说,11月中旬,他去临汾当地审验车辆,审验机构并未像往年一样发放绿色环保标志,并明确表示山西不再发放绿色环保标志。
“我赶紧向西安的交警解释,说我们山西已经不发放环保标志了,但人家根本不听。”席先生说,民警表示西安市要求机动车进三环必须有环保绿标,席先生现在是在西安,不是山西,就该遵守西安的规定。当时,席先生紧急致电临汾车队负责人及当地交警部门,再次证实山西确已不发放绿标,但交警依然做出了处罚,并称这次处罚可能涉及扣三分罚款200元。
在席先生手中的处罚单上,违法行为栏写着“无环保标志进入三环”,落款为交警未央大队。而席先生在交警进行处罚时录制的一段视频显示,席先生在解释,交警则表示在西安就要遵守西安的规定,并表示如果席先生不服处罚,可到西安市交警支队了解政策。
山西已撤销环保标志 陕西新政暂未落地
绿色环保标志是什么东西呢?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简称“绿标”,是对符合国家规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一种证明。与之相对的是“黄标”,是对尾气排放较严重机动车的一种区分。随着各城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重视,纷纷设立限行区域,禁止黄标车的进入,而绿标车将不受限制。
多年来,为了规范机动车排放标准,绿色环保标志成为机动车前挡风玻璃上必不可少的一个存在,直到2016年7月21日,国家认监委、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记者从山西省环保、交警部门了解到,山西省确已取消环保绿标的发放。而据网上11月下旬公开的报道中,山西省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那么,对于这一新政,陕西是如何做的呢?两天来,记者先后采访了陕西省、西安市两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明确知道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但陕西省一直没有落地,仍在沿用此前的老政策。
车主:两三天就要来一趟西安,难道只能认罚?
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该咋办呢?
席先生差不多两三天就要从山西来一趟西安,那么理论上,他的车辆无环保标志的缺陷有可能经常被陕西交警抓到进行处罚,“陕西、山西规定都不统一,难道我们山西检验合格的车辆就不能来陕西,还是来了只能认罚?”席先生颇感委屈和无奈。
“我认为,执法应当充分考虑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当事车主有权到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此,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表示,首先,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表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具有一定效力,各省市交管、环保等部门应当依照执行,然而,陕西却未将该新政落地。余伟安表示,按照常理讲,由于山西撤销绿标发放,当事车主自然无法在当地取得该标志。当他来到陕西境内,更不存在取得该标志的任何途径,“所以西安交警的处罚行为显得不合法也不合理,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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