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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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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渭南环保局公告:举报环境污染最高可奖5000元

日期: 2016-12-02 09:39:31    编辑: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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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渭南市区域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渭南市环境保护局11月26日发出公告,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管理,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将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

据悉,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接到12369热线举报、12345热线转办、环保微信举报均可以参与有奖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四类违法行为,一类违法行为:1.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2.私设暗管或者利用雨水管道、槽车、渗坑、渗井等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输送、存贮、排放、倾倒污染物;3.违反国家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或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4.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行为;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6.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投入生产或使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二类违法行为:1.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行为;2.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投入生产或使用;3.因环保问题已责令停产、关闭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4.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但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5.工业企业锅炉烟尘排放不达标,造成环境污染;6.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三类违法行为:1.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2.工业企业粉尘排放不达标,造成环境污染;3.在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管中弄虚作假或者有谎报、瞒报行为。 四类违法行为:1.餐饮油烟污染、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的违法行为;2.违反噪声污染规定的行为;3.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内容经查属实,一类违法行为奖励300元,二类违法行为奖励200元,三类违法行为奖励100元;四类违法行为奖励50元。所举报的违法行为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所列举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此外,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举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或举报内容为跨流域污染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记者 石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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