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家政服务代替现金补贴 残疾人家长:强制不合适
日期: 2016-11-21 09:52:43 编辑:伊一每到年底,能从社区领到2400元的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会让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社区的王女士感受到阵阵温暖。可是,最近有爱心机构联系她,说以后这个钱不发了,由指定机构提供家政护理服务,这是真的吗?
即使不接受服务 钱也不发了
王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儿子今年33岁了,小时候是自闭症,后来发展到精神分裂症,一直是自己在家照顾,又是单亲家庭,所以日子一直非常艰难。几年前开始,政府每个月发居家安养补贴,开始是120元,后来涨到200元。每年快过年的时候,就会接到社区的电话去签字领钱,一次发2400元。
“今年8月份,社区通知我,会有个服务机构联系我,上门提供服务。”王女士说,之后就有人打来电话,说可以提供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家政服务,还可以针灸、按摩、跑腿买东西等等,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要用这些服务取代每个月200元的补贴,一次100元,还说即使不接受服务,钱也不发了,这让她很难接受。随后,她询问社区,社区说是街道办通知的,再问街道办,街道办说是雁塔区残联的政策。再问区上,区上依然说是上面的政策。
每月200元的服务有些“奢华”
“打扫卫生、擦玻璃这些家务活我还能干得动,残疾人家庭要不起家政工这样的‘奢华服务’。”60岁的王女士说,200元可以购买米面油,也能支付点医药费,为什么要强制花在家政护理服务上?王女士说,因为都有残疾孩子,自己和几个家长聊,大家也都对这个政策不理解。
张先生和王女士同在一个社区,也接到了同样的电话,对方几次要求上门服务,他每次都回答“不需要”。退休前,张先生是医生,老伴是护士。“难道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都照顾不了自己的孩子?”张先生的女儿是智力残疾,还伴有癫痫,现在自己和老伴还能照顾好女儿,不需要家政服务。
残联:购买服务 不再发现金
18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以家长身份咨询了要求给王女士等家庭提供服务的机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残联挂牌的雁塔爱心养老服务中心,根据残联安排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分两大类,一类是医疗保健类,由家庭医生上门检查身体等;另一类是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打扫卫生、做饭、洗衣服等,由家庭自由选择。
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负责残联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用服务替代现金补贴,是区残联开会统一通知的,服务机构也是统一安排的。
不仅是雁塔区,新城区的残疾人家长也碰到同样的问题,永乐社区一位重度残疾人家长在网上发帖说,自己不想要每个月5天、每天2小时的家政服务,就要居家安养的现金补贴,但被区残联拒绝了。
西安市残联教就处负责人介绍,2016年开始,城市残疾人居家养老补贴不能再以货币形式发放,要由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由家政服务公司上门为残疾家庭提供服务,西安市要求的是各区采购各区的服务。农村因为居住偏远分散,仍发放现金,每人每年1200元。
“有的家庭很贫困,不愿接受家政服务怎么办?”面对这一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此类意见也曾向上级部门反映,但这是硬性政策,不允许再发现金。
残疾人家长:强制服务不合适
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中,有如下表述:“‘十三五’期间,我省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开展,原则上不得将资金直接发放给残疾人家庭和个人”,同时有“各市、县(市、区)应逐步扩大向社会力量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比例”这样的表述。
根据2014年6月西安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出台的《西安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3000名符合居家安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补助或服务,其中城镇1300名,每人每年补助由1200元提高至2400元;农村残疾人1700名,每人每年补助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
“需要提供服务还是需要现金补贴,应该符合具体家庭的情况,强制服务不合适。”西安多位残疾人家长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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