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你现的位置是:首页 > 政法舆情 > 正文
推荐阅读
甘肃省将用三年全力整治公路路域...

(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更多教育舆情
传承巴蜀文明 弘扬桂湖文化—...

2017年9月1日上午,桂湖小学全体师生在操场整齐列队,隆重举行以“传承巴蜀文明,弘扬桂湖文化”为主题的秋季开学典礼。 在这花红柳绿,硕果累累的时节,全体师生带着对暑假

由10天延长至20天以上 “犹豫期”有望纳入《保险法》

日期: 2015-10-15 14:00:37    作者: 中国舆情   
分享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昨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1月14日公开征求民意。其中规定,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拟设不得少于二十日的“犹豫期”。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措施,明确建立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法律制度,规定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不得少于20日。

  意见稿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禁止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的规定。同时完善了保险客户信息完整性的规定,规定保险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联系方式。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不得对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或者说明,否则保险公司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理赔难的现象,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公司也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惩罚。

更多环境舆情
更多医疗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