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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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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全国清理整治27.6万辆隐患大型客货车

日期: 2017-08-25 09:38:36    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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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张雨)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两客一危”车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深入企业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安全隐患。

据统计,1个月以来,全国共清理整治隐患重点车辆27.6万辆,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检验车辆6.3万辆,依法报废车辆1.8万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19.5万辆,四类重点车检验率达97.5%、报废率达98.8%、违法处理率达84.5%。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8718名重点驾驶人及时办理了驾驶证审验,1.3万名重点驾驶人及时办理到期换证,全国重点驾驶人审验率达96.5%、换证率达98.8%。

经拉网式排查发现,有152家运输企业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数量多,安全隐患突出,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其中,39家运输企业逾期未检验的“两客一危”车辆数量超过30辆,问题严重的有:北京市北旅时代商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逾期未检验大型公路客车达151辆;西藏拉萨市西藏博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逾期未检验大型旅游客车达78辆;安徽合肥市肥东县乡村联合运输有限公司逾期未检验大型公路客车达75辆;陕西西安市陕西大运石化物资有限公司逾期未检验危险货物运输车达72辆。

全国有43家运输企业逾期未报废的“两客一危”车辆数量超过10辆,问题严重的有:吉林四平市客运公司逾期未报废大型公路客车达35辆;山西晋城市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逾期未报废危险货物运输车达28辆;上海市绿凯长途客运汽车有限公司逾期未报废大型公路客车达20辆;广西桂林市丰华运输有限公司逾期未报废大型旅游客车达13辆。

全国有70家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单车未处理违法数量超过30条,问题严重的有:广东深圳市鑫港旅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粤BQ8847大型旅游客车未处理违法达103条;海南海口市安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琼A38971大型公路客车未处理违法达73条;黑龙江佳木斯市万通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的黑D88530危险货物运输车未处理违法达70条。

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大。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会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联合举办旅游客运安全大讲堂,面向全国1万多家旅游、公路客运企业及其2万多名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责形式,专题讲授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与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追究,进行安全大教育和法治大教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呼吁所有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刻不容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车辆安全维护检测,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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