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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北京酝酿推出“共有产权住房”

日期: 2017-08-07 09:00:00    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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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昊男)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拟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将进一步降低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办法》中“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

根据该《办法》,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将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建设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各区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在申购方面,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同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出售,该《办法》明确:对于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另外,对于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等行为,将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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