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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日期: 2017-08-03 11:27:03    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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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为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参保群众权益,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参保人员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后,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的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要求,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要让在异地居住、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熟悉医疗费用结算流程。对本单位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仔细登记,了解把握,抓紧时间,争取在8月底前将本单位的驻外省异地人员全面备案,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轻资金垫付的压力。(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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