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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5家单位药品抽检不合格 潍城经济开发区医院上黑榜

日期: 2017-08-02 14:07:15    作者: 刘晓建   编辑:安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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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在最近公布的2017年第六期行政处罚信息中有5家单位因抽检药品不合格被处罚。

  潍坊潍城经济开发区医院使用的中药饮片(通草)、中药饮片(黄芩)、中药饮片(紫苏子),经检测不符合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没收扣押的中药饮片(紫苏子)7.7kg,没收违法所得380.5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80.55元。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于2016年7月20日配制消斑玉容颗粒和2017年1月10日配制的荆防止痒颗粒,经检测不符合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没收扣押的消斑玉容颗粒16盒,没收违法所得1916.6元,并处违法药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2864.7元。以上罚没款共计4781.3元。

  潍坊市寒亭区朱里街道河滩卫生院使用的中药饮片地龙(炒),经检测不符合规定。依法没收扣押的中药饮片地龙(炒)680g。

  朱里街道河滩村第一卫生室使用的地龙、葛根,经检测不符合规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并没收使用不合格地龙的违法所得189元,处违法中药饮片地龙货值金额1倍罚款270元,同时没收使用不合格葛根的违法所得12.6元,处违法中药饮片葛根货值金额5倍罚款9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61.6元。

  寒亭区富盛织布厂医务室使用的葛根,经检测不符合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2.5元,并处违法中药饮片货值金额5倍罚款25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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