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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意见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

日期: 2017-06-20 11:55:16    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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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西安6月20日电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明确补助标准,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

《意见》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安置房建设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集中安置点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建设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安置方式不同,采取差别化补助标准,对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对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意见》强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集渠道及负担比例,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5.5万元的标准,中省与市县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通过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国家发改委发行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开行和农发行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及各级财政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渠道解决。

另外,省移民搬迁集团作为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按照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采取统筹统贷统还的模式筹集使用管理易地扶贫扶贫搬迁资金。按照“谁借、谁用、谁还”的原则,贷款本金由各级政府按照借贷规模承担本级偿还责任。中省财政承担规模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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