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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严重超员挑战法律 广元一客车司机被判危险驾驶罪

日期: 2017-05-19 15:32:24    作者: 柯 林   编辑: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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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了多拉客挣钱,一辆准载14座的中型客车竟然装了26名乘客,超员12人,超过核定载人数达85%。日前,这名胆大的四川广元籍客车司机王某因严重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由此他也成为该市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来的首例客车超员被判危险驾驶罪的客运司机第一人。

 2016年12月2日15时许,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梁警官与同事开车返回剑阁县元山镇,途经剑阁县小伏路91KM+800M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中型客车会车。会车时,梁警官习惯性地往中型客车看了一眼,发现该车牌为川H14XXX的中型客车里坐满了人。出于职业敏感,梁警官觉得这辆车极有可能超载,他和同事随即下车,要求客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他们打开车门检查发车厢内的座位、过道、引擎盖都或站、或坐着乘客。经核实,该车核载14人,实载26人,超员12人,超员幅度为85%,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执法民警介绍,该车为剑阁县元山镇至王河镇板桥村的乡村客运班线,车上乘客多数是学生,部分为当地农民。 据当事司机王某供述,案发当日为星期五,回家的学生和农民很多,他在镇上一小学门口已经拉满了人,但沿途有人不断招手要求搭车,他觉得周五都下班了,路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超载上路,没想到半路被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走访调查,2017年1月底,剑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此案移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日前,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庭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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