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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法治中国》此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聚焦了我国依法治国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观看后,不仅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成为我国当前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广大基层党员的一员,依法做事、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我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国之兴旺,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学法知法,懂法执法,强化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警示教育,严惩违法者,让广大群众都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才能继续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 ( 隆昌市界市镇 吕凤敏)

兰州展开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整治 严查24种违规行为

日期: 2017-04-20 08:47:27    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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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兰州市房产、工商和物价等部门联合启动兰州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将重点严肃查处商品房销售及中介代理过程中出现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期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广大消费者对开发商以及房屋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依法举报,举报电话:4607111转8186。

据了解,4月下旬自查自纠结束后,从5月中旬到10月底,将由市、(区)县两级房产、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中介代理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同时依法接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整顿与培训,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1.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12种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

2.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有意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的行为;

3.采取捏造或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

4.未按规定在售楼场所公示土地、规划、施工、预售及企业资质等相关证书行为;

5.未明确认购协议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土地或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等权利瑕疵行为;

6.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行为;

7.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者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8.在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等信息、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

9.未按照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

10.未按规定将预售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的行为;

11.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12.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12种违法违规行为

1.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发布广告,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3.以各种理由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

4.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的行为;

5.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费的行为;

6.以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的行为;

7.以赢利为目的故意设置合同陷阱,进行合同欺诈的行为;

8.不接受交易资金监管,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9.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行为;

10.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识误导购房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11.违规发布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及各类保障房的广告或为此类房屋提供代售代租服务的行为;

12.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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