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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童住院输血染艾滋 5家涉事单位称没有责任

日期: 2016-12-02 17:43:36    编辑: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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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9日,张小宝第四次入住张家界人民医院,医生对张小宝进行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为待复查。

李敏回忆,当时医生把她叫到办公室,表情略显紧张,悄悄跟她说小宝可能感染了艾滋病,要到省疾控中心去确认。

这个结果像一记重锤砸在李敏头上,李敏蹲下哭了很久站不起来。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没吃过两顿饭。

7天以后,经省疾控中心确证,结果为HIV-1抗体阳性(+),意味着张小宝确实感染了艾滋病。

“天都要塌了,活不下去了。”李敏说,“这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病。儿子发生了车祸才捡回一条命,没想到又感染了更可怕的病。”

5家单位均称没有责任

到底是在哪个环节让张小宝感染上艾滋病?

李敏了解到艾滋病感染途径有三种,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

她和小宝爸爸做了筛查,为阴性合格。孩子还小,不可能有性行为。排除了这两项传播途径,李敏认为,问题肯定出在血液上。

她最先找了张家界人民医院,医院的医生跟她说,不应该找他们,该院每次手术所用器械均严格执行消毒标准,因此不可能在该院手术环节感染艾滋病。好比在城市的超市买东西,买到假货要找厂家,血液问题要找血站。

2015年7月17日,张家界血站向家属提供了一份“关于张某输血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结论是“本站认为,现可排除该患者经本次输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报告显示,张家界中心血站成立了由业务站长任组长的调查组,采血科查询4名献血者资料,献血者身份信息登记正确,与献血者一致,不存在冒名顶替情况,献血者资料采写规范,签名完全,采血、交接等核对无误。

张家界中心血站站长余刚宝介绍,献血之前先填征询表,分给献血者唯一的条形码,初筛乙肝、血型、梅毒等,并体检,将血液拿回检测,合格入库,不合格报废。

采血量一般是200至400ml,一般化验的样本为两个5毫升试管的剂量,留样保存在类似于输液管一样的管子里,叫血辫,血站留10公分约2毫升样本,根据法律规定,保存血辫的时间为这袋血输血后的两年时间。

报告称,血站检验科查询并复查了4名献血者的血液标本,为阴性合格,取4名献血者当次献血保存的血辫标本,重新检测,结果为阴性。

新京报记者获取了一份献血者历次献血血液去向表显示,输给张小宝血液的献血者分别为代某、覃某、汪某、朱某。

余刚宝介绍,代某和覃某在输血给张小宝后,没有再献血。2015年7月14日、15日血站联系两人现场采血,核查为阴性合格;汪某、朱某在输血给张小宝后,还再次献过血,血液为阴性合格,所以暂无必要追溯献血者本人再次采样复查。

近四年中,四名献血者除汪某献血三次之外,其余每人都献血两次。血液供给长沙、张家界市的医院,血液被制作成血浆、红细胞、血小板,输给了12人。

对于张家界中心血站的调查报告,小宝家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血站自证清白毫无意义,即使血站提供证据也没有证明效力,不排除移花接木,血液标本调换的可能。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血站自查最起码要在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因为出现这种纠纷血样是要封存的,如果导致标本破坏没法查,责任要归结于私自检查的机构。

此外,湖南省儿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以及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均表示,没有责任。

沟通无果,2015年9月,张小宝一家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诉至法院。

在起诉阶段,小宝父母追加起诉了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以及人血白蛋白生产厂家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5被告索赔115万余元。

互相矛盾的检查结果

张小宝的律师郭建美说,在法院审理的质证阶段,除了不认可血站“自证清白”,他们还发现了其他被告之间的不少问题。

郭建美说,湖南省儿童医院向法院提交的张小宝住院病历资料中,住院记录显示,2014年4月23日,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待复查,建议其至相关有资质的医院进一步确诊。

李敏回忆,2014年4月22日,她带着张小宝到湖南省儿童医院进一步治疗。在医院只抽查了血液,由于需要一个星期才能拿检查结果,为了节约开支,他们2天后就走了,儿童医院也没有任何人告知她诊断情况。

郭建美说,这意味着,在2015年6月29日,张小宝在张家界人民医院就诊检查艾滋病为待复查一年前,就已经发现艾滋病问题了,只是家属并不知情。

湖南省儿童医院安全办主任彭国强承认,出院记录上一般要书面告知家属的,湖南省儿童医院的瑕疵在于仅在住院记录上把检查出艾滋病待复查事项写进去了,没有在出院记录上书面告知。

“如果告诉我,我就会问病情,肯定要去复查,不会拖了那么久,现在的被动就是儿童医院未告知造成的。”李敏说。

蹊跷的是,在湖南省儿童医院治疗后不到两个月,张小宝于2014年6月10日第二次入住张家界人民医院,6月11日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为阴性合格。这与省儿童医院两个月前的待复查结果相矛盾。

张家界人民医院安全办主任唐承银解释,可能由于检测时,对抗体产生的时间不一样,或者对试剂的敏感度不一样,有假阳性的可能,医院不能作为确诊的依据,必须要到疾控中心去确诊。

此外,李敏发现,张家界人民医院的这张报告单打印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距2014年6月11日的检测结果出炉日期已过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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