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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工运之星”——曾飞洋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
日期: 2016-09-28 15:57:03 编辑:王族
9月26日,曾飞洋(前左)、汤欢兴(前中)、朱小梅(前右)在法庭上。当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台前“领袖”台后“马前卒”
站在被告席上的曾飞洋,神情黯淡、满面愧疚,已不复曾经媒体镜头前的神采飞扬。在他的供述中,将自己称为“某些境外组织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的马前卒”。
办案人员的调查揭开了这个“工运领袖”不为人知的一面:曾飞洋,真名曾庆辉,1974年出生,广东南雄人,在广州读中专时被学校开除;回到原籍后,以自己的城市户口为交换,换取一名叫曾飞洋的同乡的学籍再次参加高考,此后一直冒用曾飞洋的姓名。在南雄市司法局工作期间,他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5天,不得不辞职。
2001年,曾飞洋成为“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负责人。“我是学法律的,参与成立‘服务部’,为一些打工者提供了法律帮助。后来,我接受了一些敌视中国的境外组织的培训和资助,按照他们的要求煽动组织工人以极端方式维权,把事情闹大,制造影响。”曾飞洋在法庭上说。
该“服务部”号称“国内第一个劳工NGO”,在国内活跃10多年之久,2007年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后,曾飞洋仍然以“服务部”名义组织“劳工维权”行动。作为“服务部”主任,曾飞洋屡屡见诸于境内外媒体报道中,还应邀赴国外演讲、考察、交流,受到热烈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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