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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法院成功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日期: 2017-04-05 12:44:37    编辑:任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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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西安4月5日电 近日,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自2012年起引发五起案件,历经五次一审、四次二审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方某与胡家村四组、胡某之间因农村土地承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1994年9月,胡家村四组响应蓝田县政府发展果林生产的号召,与方某等十五户村民签订《果园承包合同》,将49亩土地分包给村民种植果树。按照约定,村民缴纳公粮,不交承包费。2005年国家免征农业税后,因未约定承包费,方某虽然耕种承包地却没交承包费,并且领取了2011年前的粮食直补款。2011年6月20日,胡家村四组召开村民会议决定收回方某等村民承包的果园地,后于2012年8月1日与胡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包含方某承包地在内的21.82亩土地租赁给胡某。2012年9月7日,胡某将方某承包地内果树挖走。2012年起,方某与胡家村四组、胡某之间因果园承包合同的履行、合同效力的确定、合同的解除等纠纷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先后经历四次一审,四次二审。

2017年2月28日,方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胡家村四组与胡某赔偿其果树损失3万元。为有效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鹿塬法庭庭长杨竹超和承办法官张小芸认真的展开庭前调解,通过背对背调解准确掌握当事人诉求,组织面对面调解析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并通过微信支付现场履行。

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彻底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多年的纠纷,更有力地推动了该村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稳健开展。(图/杨竹超 刘裴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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