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你现的位置是:首页 > 政法舆情 > 正文
推荐阅读
甘肃省将用三年全力整治公路路域...

(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更多教育舆情
传承巴蜀文明 弘扬桂湖文化—...

2017年9月1日上午,桂湖小学全体师生在操场整齐列队,隆重举行以“传承巴蜀文明,弘扬桂湖文化”为主题的秋季开学典礼。 在这花红柳绿,硕果累累的时节,全体师生带着对暑假

借手机套密码 一青年盗朋友手机获刑

日期: 2017-07-07 17:39:57    作者: 叶佩林 吴俊霖 黄志富   编辑:林吉   
分享到:

绵阳游仙区小青年伏某以借手机登陆QQ送话费为由,获取朋友手机解锁密码,然后伺机盗取手机廉价销赃他人。游仙区法院7月3日披露,同期还盗窃他人电瓶车廉价销赃的伏某被该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发时刚满18岁的被告人伏某与肖某等人是朋友关系,因为手头拮据,伏某居然打起朋友的主意。

2016年12月17日晚上,伏某在游仙区芙蓉汉城某火锅店请肖某及其朋友吃晚饭,期间,伏某先以用肖某手机登陆QQ送话费的理由,使用肖某的手机然后归还手机以骗取信任,并趁机获取手机密码。

时隔不久,伏某又以借手机登陆微信付账为由,将肖某一部价值1700多元的手机骗到手,再趁机盗走手机,当晚在绵阳城区一处二手手机市场以500元的价格变卖,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面对伏某如此不厚道行为,肖某和朋友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27日,伏某被游仙区警方刑事拘留。

伏某归案后,警方查明伏某同月4日还在绵阳市高新区某理发店里谎称接朋友,向店老板谢某某借用其价值1100元电瓶车一辆,随后以300元的价格在高新区某电瓶车店将电瓶车出售,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伏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叶佩林 吴俊霖 黄志富)





更多环境舆情
更多医疗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