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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旺苍县委、政府首次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日期: 2017-06-15 13:26:50    作者: 杨杰   编辑:林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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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广元6月15日电 近日,笔者获悉,四川广元旺苍县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发展,首次将法治宣传教育首次纳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根据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元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律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广法宣组〔2017〕1号)文件要求,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首次把法治宣传教育从依法治县考核中脱离,单独作为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的一项内容,其中:乡镇(街道)考核分值为4分、部门为2分(总分为100分),并以文件形式将工作任务明确;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专门负责抓此项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督查由县目督办和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年终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是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力提升各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度,进一步实现“七五”普法创新发展,为建设“一极两地四区”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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