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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阁一半百老人私藏枪支19年 不予起诉主动学法传法

日期: 2017-06-14 17:06:31    作者: 贾茜   编辑:林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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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广元6月14日电 “我以为只要不出什么事情,没把人打到就没问题。”这是四川广元剑阁县检察院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案时,犯罪嫌疑人舒某的供述。

舒某已年过半百,为打猎之用,在家中私藏一支火药枪长达十九年之久。2017年4月11日,民警在对老人家中进行走访时,发现该火药枪,经鉴定,该火药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随后,对该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枪支是国家严格管控的物品,不允许私藏、滥用。然而在农村地区,很多群众不学法不懂法,不知道私藏枪支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在家中私自收藏枪支、弹药,用于打猎,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涉枪案件的发生。仅2016年以来,该院就办理此类案件20余件。鉴于此原因,承办检察官对该案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回村后,我一定现身说法向身边的群众做好枪支犯罪的普法宣传,让大家学法懂法,避免和我一样触犯了法律还不知情。”在检察官宣告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法制宣传后,舒某表示,今后要学法懂法,做一名农村法制宣传员。

(贾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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