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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4名嫌犯用工业火碱加工熟食被逮捕
日期: 2017-06-05 16:58:41 编辑:王明中国网西安6月5日电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4名在加工、制作羊头肉、羊肚过程中非法添加工业火碱(即氢氧化钠)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杨某、妻子蒋某和两个儿子在制作熟食过程中,为了方便给羊头拔毛、清洗羊肚中的血污和油脂,明知工业火碱(即氢氧化钠)是化工原料仍在食物制作过程中进行添加。
氢氧化钠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具有极强腐蚀性,会强烈刺激人体胃肠道,还存在致癌、致畸形和引发基因突变的潜在危害。根据卫生部2008年12月12日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工业火碱属于明令不能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龙文兮 通讯员: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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