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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他人领欠款 退了赃款仍获刑

日期: 2017-05-04 18:46:31    作者: 江河丽   编辑: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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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是黄某吗?你发的银行卡账号不对,钱打不进来。”

    “你把正确的卡号发到我手机上,我把欠你的工资打给你。”

    中国网达州5月4日电 2017年1月26日晚,家住达川区的孔某被连续两通莫名其妙的电话绕蒙了,但听说要收钱,竟抱着侥幸心理谎称自己正是对方要找的黄某,并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了对方。两天后,孔某银行卡上到账5000元,但没过多长时间,孔某也接到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接受调查。

    原来,本该收钱的黄某一直没收到钱就再次向李某索要工资,而李某坚称已经汇款。两人争执不休,后李某拉着黄某到银行查账时发现自己打错了银行卡,遂发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认为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孔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其亲属已代为退清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被告人孔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认他人身份并骗取钱财,诱骗被害人汇款至其指定账户,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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