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你现的位置是:首页 > 政法舆情 > 正文
推荐阅读
甘肃省将用三年全力整治公路路域...

(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更多教育舆情
传承巴蜀文明 弘扬桂湖文化—...

2017年9月1日上午,桂湖小学全体师生在操场整齐列队,隆重举行以“传承巴蜀文明,弘扬桂湖文化”为主题的秋季开学典礼。 在这花红柳绿,硕果累累的时节,全体师生带着对暑假

对老板心怀不满 雇工暴力抢劫领刑五年

日期: 2017-04-28 16:30:46    作者: 叶佩林 张倏越   编辑:林吉   
分享到:

    雇工抢劫老板,案发后,犯抢劫罪的雇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元,赔偿受害老板25400多元。

    2015年下半年,王某某经中介公司介绍到游仙区游仙镇某村刘某某开设的养猪场工作。2016年1月18日,王某某与刘某某一起到绵阳城区收泔水。次日凌晨0时许,两人一同回到养猪场后,王某某趁刘某某不备,用钢管将刘某某的头部、腿部及手指打伤,抢走刘某某身上现金5618元、5张银行卡和一部手机。王某某从其中一张银行卡中取现金200元后潜逃。

    经鉴定,刘某某系外伤致双额硬膜外血肿、额骨骨折、头面部多处皮肤挫裂伤、左胫腓骨折、指骨骨折、面部创口累计超过10cm,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6年3月14日,被网上追逃的王某某主动到河南省禹州市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16年8月30日,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某辩称,因工作上的事对刘某某不满,开始作案的动机只是为了报复,后来想跑才抢的钱。

    法院认为,王某某暴力抢劫并致被害人轻伤,应从重处罚;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叶佩林 张倏越)



更多环境舆情
更多医疗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