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严存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公路沿线视野内无垃
“当街砸毁摊位”,岂能如此野蛮执法
日期: 2017-04-25 09:45:42 编辑:王明据中青网报道,日前,一则“城管当街抡大锤砸毁小贩摊位”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多名男子当街将小贩摊位掀翻后,用手中大锤将其砸毁。在砸毁摊贩运营工具过程中,参与其中的人员并没有身着统一制服。据云南省镇雄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没有统一着装的原因是新的制服还没有发下来,而“砸毁摊贩运营工具,是为了当场销毁”。
尽管“没着统一制服”也是一个执法不规范问题,但在这起事件中,更值得质疑的恐怕还是“当街砸毁摊位”这一城管执法行为本身。
这不仅是因其在视觉上显得更为“扎眼”,更在于无论是从城管执法规范性,还是合法性角度,这种执法方式都存在明显问题。
依据相关行政执法法律,“当街砸毁摊位”这种执法方式,并非一种“于法有据”的合法执法种类。如针对涉案财物的处罚,《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法定的处罚种类仅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等,并无“当街砸毁”这样的选项。
即便街边摆摊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但“摊贩运营工具”本身并非什么非法物品,而是这些小摊贩的合法财产。这种背景下,“当街砸毁摊位”,显然不仅于法无据,也缺乏应有的权力谦抑,明显有违行政执法理应遵循的“比例原则”、“最小伤害原则”。
总之,任何执法行为都须恪守法律界限,逾越法律界限去追求所谓的“震慑”效果,不仅不是合法执法,且必将损害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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