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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监局:警惕网络“互助计划”类保险活动

日期: 2017-04-21 14:46:15    编辑: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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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4月21日电(记者王丰)近日,深圳保监局官方网站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辖内消费者要警惕部分机构以“相互保险”的名义骗取钱款。

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主要集中在意外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等领域。部分‘互助计划’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极易造成保险消费者将其与保险产品混淆。”

深圳保监局表示,“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不同,且其经营主体不具备相互保险经营资质。

首先,大多数“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其次,中国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的“互助计划”经营主体,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目前,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借保险名义,尤其是借相互保险名义进行公开宣传、销售,而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蕴含潜在风险。

此外,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甚至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可能诱发诈骗行为,容易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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