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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邻居吵架引发打斗 致一人轻伤一人被判刑

日期: 2017-04-12 11:35:38    作者: 侯艳飞   编辑:高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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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邢台4月12日讯(侯艳飞通讯员赵增强)原本是邻里间的两个女人因琐事吵架,丈夫觉得妻子被骂受委屈,就上门讨要说法与对方发生打斗,因自己的冲动鲁莽造成他人身体受伤。2017年4月12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6年6月28日晚上9点钟左右,向某的妻子在家哄孩子睡觉时,楼下的邻居刘某和别人一直在大声说话。于是,向某的妻子就打开屋门让楼下说话的人小点声。刘某看了一眼向某的妻子后没有理睬继续说着话,不一会向某的妻子就来到楼下与刘某吵了起来。后经周围邻居劝说,两人各自回到家中。向某的妻子等向某回来后就告诉了其,其一听妻子被刘某骂了,就来到楼下找刘某理论。刘某的丈夫赵某一看向某上门找事,随即与向某吵骂了起来,继而向某与赵某开始谩骂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向某用腰上挂着的折叠车钥匙将赵某的头部和脸部划伤。经鉴定,被害人赵某属于轻伤二级。被告人向某到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征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警醒: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本应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如果因自己的不慎给邻居造成损害或不便,应主动承担责任。假如是邻居的责任则应包容和理解,不应争吵打斗。否则,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此案也警示我们,遇到问题发生矛盾时,相互要谦让协商予以解决,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严重后果,这样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两败俱伤的结果实在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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